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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08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8] 22 号)精神,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位老师积极进行申报。

    科技处通知链接:
http://web.jstu.edu.cn/_siteId/13/pageId/17/columnId/394/articleId/3660/DisplayInfo.aspy

转科技处通知:

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08年度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08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8] 22 号)精神,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单位精心组织发动遴选好的优秀成果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立项规模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本科高校的在岗在编教师,且申请人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人完成研究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三、鉴定和出版要求

1.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需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和结项办法》(教社科司函[2007]145号)进行鉴定和结项。

2.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

四、申报要求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评审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关于受理200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的函》可向教育部委托的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索取,亦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com/)下载,也可在社科处主页下载。

2.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由于我校总申报额为3-4项,请每个申报单位限推荐12项。  

3.书面材料及电子稿于510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同时交纳每项须交纳评审费500元。

 

联系人:费向阳 谢峰          联系电话:89671

Email:fxy@jstu.edu.cn  xiefeng@jstu.edu.cn

 

2008310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08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00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2008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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