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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的通知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已经开始申报。具体内容请看校科技处通知。

        科技处通知链接:http://web.jstu.edu.cn/_siteId/13/pageId/17/columnId/394/articleId/5051/DisplayInfo.aspy

转科技处通知:

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08]23号)文件精神,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上述课题均有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15万元、一般课题8万元和青年基金课题6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2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1万元。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教育部规划课题另行组织申报。

二、2008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应用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三、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课题,得到同级别教育学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

四、申报者请仔细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按要求申报材料。申报所需的有关材料(包括《2008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见附件,也可登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www.onsgep.moe.edu.cn)下载。

五、2008年5月5日前由科研秘书将申报书初表一份交科技处,科技处将请有关专家审阅,于2008年5月10日前将《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4份、《活页论证表》7、以及配套的电子版交科技处

人:费向阳  谢峰

联系电话:89671

Email:fxy@jstu.edu.cn    xiefeng@jstu.edu.cn

                                                           科技处

2008年4月23日

附件: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课题指南]

[附件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书(2008年版)]

[附件4.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请书(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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