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届、2014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接省招就中心通知,2013届、2014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进入申报阶段(通知见附件)。请各学院及时通知2013届毕业生,并做好2014届困难毕业生统计工作,几点说明如下:
1.2013届毕业生属于低保(注:不是贫困)家庭的,可填写个人申报表、凭近期新开具的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原件申报,各学院需交个人申报表、证明原件、学院统计表至招就处,申报时间截止到
2.2014届毕业生属于低保(注:不是贫困)家庭的,可填写个人申报表、凭近期新开具的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原件申报,各学院需交个人申报表、证明原件、学院统计表至招就处,申报时间截止到
3.毕业生求职补贴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我校,再由我校拨付至毕业生个人账户。求职补贴资金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发放标准为1000元/人。
4.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自文件发放日起每年施行,请各学院平时做好登记和宣传工作。
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