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江苏理工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通知》(学〔2013〕23号 )的规定,十大网投官方入口将开展2013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励或资助对象的申请条件、标准和原则均按照《江苏理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定办法》文件要求执行。
二、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1.9月24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交《(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3学年)》(见附件2);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013学年)》(见附件3)(国家助学金的报送可推迟至10月12日)。以上三种申请表须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填写申报并打印。
2.10月1日前,各班级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初审,组织申请学生所在班级进行评议并写出明确的评议意见。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和资助档次由各班级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和申请学生班级的评议意见确定。
3.各班级应在10月11日前将《江苏理工学院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江苏理工学院201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江苏理工学院2013学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等材料报送十大网投官方入口学工办许星老师处(0519-86953247)。
4.10月13日前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各班级报送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建议奖励学生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最终确定十大网投官方入口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并上报学校。
三、各类奖(助)学金评定过程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接受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
四、各班级应认真指导获得奖励和资助的学生合理使用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引导他们积极进取,努力学习,自立自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对不如实申请而骗取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学生,取消其资格,收回奖助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发动,严格按照分配指标和工作要求组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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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