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锻炼成长,大力培养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党政后备人才,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5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4]7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我校2015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报名时是中共正式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应届本科生,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院系级协会(社团)正职、校级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
应届研究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和协会(社团)职务。
获奖、任职时间截止到考察之日,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 周岁(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步骤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学院推荐、学校组织审核,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具体程序是:
1.发布公告(2014年12月30日-2015年1月20日)。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及各学院网站同时发布《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推荐工作的通知》,公布选调生推荐条件。各学院应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个符合选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2.公开报名(2015年1月4日-1月20日)。毕业生个人自愿提出申请,到所在学院报名。各学院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于2015年1月22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并将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加盖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后上报党委组织部,同时将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信箱(tctzzb@jsut.edu.cn)。
3.推荐人选。党委组织部会同学工处、教务处等部门,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审核汇总,并报校党委审定。
4.网上报名。党委组织部将校党委审核通过名单反馈至各学院。各学院负责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于2015年2月2日至9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报名时,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录职位。
5.参加笔试。2015年选调考试与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 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985”“211”高校职位达不到1∶3比例,相应减少选调计划,调减的计划增加至同一省辖市其他普通高校同类职位。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6.资格复审。面试前,江苏省委组织部根据学校报送的《2015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7.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1:1.5的比例(招考人数为单数时,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8.人选公示。党委组织部对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9.组织考察。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0.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折算后,按照5:2:1:1:1 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任职、奖励情况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1.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2.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3.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学校相关部门为录用人选办理高校毕业生派遣手续并及时将其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4.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省辖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至少工作3年,其中在村(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15.依法登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有关要求
1.扎扎实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学院要学好文件精神,掌握宣传的重点内容。要周密安排部署,开辟多种渠道扩大宣传,及时、全面的把有关精神传达到符合报名条件的每一位毕业生中,妥善安排报名工作。
2.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各学院要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配合做好人选推荐、审核等各项工作。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格追究纪律责任。
附件下载地址:http://zzb.jsut.edu.cn/s/60/t/104/a6/85/info42629.htm
组织部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