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班主任工作有关条例,经研究,决定对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⒈个人总结。班主任按工作职责和考核的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填写《江苏理工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见附件),向所在学院提交《学生工作手册》等材料。
⒉述职交流。班主任在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的组织下进行述职交流。
⒊学院考核。各学院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和学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对班主任学期工作的实绩进行考核。
⒋学校备案。学院将班主任工作学期考核情况汇总到学生工作处(部)备案。
对考核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班主任,所在学院分管领导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工作无明显改进的班主任,要予以撤换。
本学期班主任津贴按每月150元/班标准计算,本学期按六个月发放。
请各学院在2016年1月6日前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班主任工作考核津贴统计表》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以便核拨工作津贴。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