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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江苏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 2016版《学生手册》),请各班级认真做好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家庭情况调查表》。请班级新学期初收集和汇总好两张调查表,新生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老生的《江苏理工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核查、整理两张调查表,确认每张表是否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这是作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依据。如果学生上一年度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年度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就不再收集《江苏理工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二、收集《江苏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确实困难,需申请享受国家、省政府和学校资助的同学,填写《江苏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所在学院,同时在奥蓝(学生版)资助工作的“困难生认定”项目栏中填写家庭情况基本信息,并且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将收集纸质申请表并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查。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团委负责人、辅导员、学生骨干等参加的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学年学生资助工作。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主任、不少于10%的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等级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认定。具体认定办法见《江苏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统一通过奥蓝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请各班级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请各学院在1010日前将本学院收集的《江苏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稿按班级、学号顺序整理后外联部陆训天处,联系电话:1516118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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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918

文章附件:
江苏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江苏理工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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