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生源地贷款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压力,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2020〕1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学生生源地贷款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一)贷款覆盖地区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已覆盖江苏、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古、新疆等省、市、自治区(以国家开发银行公布的最新数据为准)。
(二)贷款额度
原则上,助学贷款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且本科学生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学年,研究生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学年。
(三)申贷流程
1.首贷
(1)办理对象:第一次办理贷款的非毕业班且生源地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覆盖地区的学生(含研究生)。
(2)办理流程:
江苏籍学生:
①6月15日前,学生本人准确填写《江苏理工学院2020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资格审查表》(附件1)并递交到所在学院60-215办公室给许星老师,电话0519-86953247。
② 审核通过后,学院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贷款学生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注:预申请的学生申请表上有“标识”,无需盖章)。
③ 暑假放假前,学院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下发给申请贷款学生,学生务必回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贷款。
④暑假期间(具体时间请与县资助中心确认),学生应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贷款手续,并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仅在校生)、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需出具户籍证明)、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以及其他当地县级资助中心要求的相关资料(放假前请咨询县资助中心)。
非江苏籍学生:
① 欲首次贷款学生请于6月份主动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联系方式可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lxfs/201812/t20181218_5575.html查询,或登录各地资助中心网站查看相关通知文件,了解当地贷款流程、所需材料及集中办理时间。
② 6月25日前学生本人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登录后,录入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并在“贷款申请”菜单中进行在线申请,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③ 按照各地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并于规定时间赴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2.续贷
(1)办理对象:已有贷款记录,并有续贷需求的非毕业班且生源地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覆盖地区的学生(含研究生)。
(2)今年续贷办理流程国家开发银行会有所调整,等省教育厅文件下达后再另行通知。
(四)其他相关说明详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19版)(附件2)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2019版)(附件3)。注意:申请指南中有关续贷的申请今年会有变更,这部分可忽略不看。
特别提示:
1.国家开发银行委托“支付宝”服务平台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放款及学生还款付息业务,请贷款学生务必保管好“支付宝的账号和密码”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后期顺利办理信息变更、续贷、还款等业务。
2.借款学生需每年至少两次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登录次数不足时,借款学生无法提交续贷申请。
二、其他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
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地区: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浙江、新疆等省、市、自治区的部分城市或区县。
以上生源地学生,办理助学贷款请主动与当地教育局或县级资助中心联系,咨询办理新贷与续贷的手续。
特别提示:对于贷款机构一定要慎重识别,寻求正规渠道,防范诈骗,保护自身利益。如需学费住宿费相关证明,请学生自行填写并打印《江苏理工学院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附件4),并到所在学院和校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登记盖章。
附件1.江苏理工学院2020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资格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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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