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十大网投官方入口开展2020年度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学校将开展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年奖励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奖励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档发放。

二、评审条件及要求

1.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2019-2020学年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中位于前10%(含10%,并且综合测评排名也在本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内位于前10%(含10%,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019-2020学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或者学习成绩在本班级内排名30%(含30%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国励和国助必须是已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同一学生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凡是建档立卡学生必须给予国家助学金最高档次资助。

   3.对于已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尽可能要做到应助尽助

三、评审程序 

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分别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根据评审要求和评审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获奖学生名单和有关评审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组织审核,提出本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生建议名单,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提交及时间要求

(一)108前提交材料:  

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国家奖学金信息汇总表(附件3),申请表经过班主任签字报学工办赵朋光老师处,电子稿发至:601320823@qq.com,地点60-201,联系电话:86953248

 ()1010日前提交以上材料:

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信息汇总表(附件4),申请表报学生会朱嘉宬处,电子稿发至:2581953605@qq.com,地点60-118,联系电话:18262500539

(三)1020日前提交以上材料:

助学金申请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所有信息务必正确,严谨弄虚作假,申请国家奖学金需要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给学工办赵朋光老师;

2.按照规定时间上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附件: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国家奖学金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励志奖学金信息汇总表.xlsx

                             计算机工程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923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