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关于公开选聘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各班级:
为加强十大网投官方入口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促进十大网投官方入口学生成长成才,经有关部门同意,现面向学院高年级本科生和在校研究生公开选聘兼职辅导员2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2.坚持个人综合素质与辅导员工作性质相结合。
3.坚持应聘个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相结合。
二、选聘对象
1.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男女不限。
2.高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以大四为主),男女不限。
三、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指担任过学校、学院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等)。
2.政治思想表现好,有较高的道德水准,热爱并志愿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保证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为学校和学院学生的教育管理积极出谋划策。
3.热爱学习,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日常计算机办公操作能力。
4.道德品质优良,率先垂范,作风正派,身心健康,能成为学生的楷模。
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在同等情况下,本科期间研习过与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者,或具有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本科毕业生的学生优先录用。
四、选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11月10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须填写《江苏理工学院兼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详细的学习或工作经历、有关奖励、资格证书等材料提交至学院学工办(60-201),电子表发送50280526@qq.com。招聘采取考核、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学院成立考核面试小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11月13日前,学校考核面试小组负责对面试学生进行面试工作。重点考察面试学生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仪态仪表以及应聘者对学生工作的认识和态度等。
3.公布录用结果。11月16日前,学院发布录用结果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五、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
1.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在学生中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任务要求,协助专职辅导员等组织开展各种专题教育,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了解并帮助解决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做好学生党建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开展工作,做好学生党员的培养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
4.协助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开展优良学风建设,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诚信责任意识,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
5.协助指导班团组织开展工作。参与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作用。
6.协助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类先进评选和奖学金评定工作,并协助做好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等申报评定工作和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等工作。
7.协助做好新生入学和毕业教育;根据专业特点,参与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科技文化活动,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参与指导学生军训;参与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工作。
六、聘期及考核
1.正式录用人员安排由学院调配管理。试用期为半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颁发聘用证书,聘期为2015年11月-2016年7月。
2.兼职辅导员原则上实行弹性坐班制,除上课时间和导师要求的学术活动时间外,均应按专职辅导员的要求上班。
3.聘期结束后,学院将组织对兼职辅导员进行考核。
七、聘期待遇
兼职辅导员按勤工助学设岗计酬,学院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每月25号前向学生工作处报送考核表,兼职辅导员的工资标准为500元/月,寒暑假除外。
附件: 江苏理工学院兼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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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5日